查看原文
其他

阳光房成雨水房!南宁一精装房维修近3年没修好,开发商回应

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 2024-03-14

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王斯

新闻热线:0771-5690127

报料邮箱:news@ngzb.com.cn



一到下雨天,精装阳光房落地窗口处就出现渗漏,近3年时间查不出渗漏点……这是南宁招商樾园小区业主邓先生遇到的烦心事。5月12日,开发商回应,渗漏点已过了2年质保期,但他们一直在帮邓先生维修。


邓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,他的房子在2020年9月底交房。收房仅一个月,他就发现,只要下雨一两天,阳光房的一处落地窗口处就会渗水。开发商也派人上门维修,但问题一直没能解决。


▲邓先生家的阳光房一直有渗漏现象。


今年4月10日,维修人员出了一份维修方案,声称是铝窗渗漏,“维修完成后,延长半年质保期”。这让邓先生无法接受,“本来交付的就是瑕疵房,如果没维修好,是不是半年质保期一过,开发商就不管了。”


▲对开发商的最新维修方案,邓先生对维修完成后延长半年质保期不满意。业主供图


5月12日下午,记者来到该小区,楼栋管家表示,开发商售后维修人员一直积极跟进、处理,但邓先生对维修方案不同意,所以问题一直延续至今。


负责售后维修的覃先生说,渗漏处是窗户,虽然已经过了2年的质保期,但是他们一直在维修,现在也基本找到问题症结,但邓先生要求他们维修后再延长2年维保,他们无法延长那么长的质保期。


▲5月10日,邓先生家阳光房又出现渗漏。业主供图


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承超认为,邓先生家阳光房玻璃窗和墙体是一个整体,可看作是外墙面渗漏。根据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40条的规定,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,质保期为5年,因此现在还没有过保质期。如果过了5年的保修期,双方同意延长保修期,也可以约定;但一方如不同意,业主不能无限次地要求延长保修期。


5月13日,邓先生告诉记者,维修人员表示,次日将到他家中再次协商维修事宜。


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王斯

编辑丨黄春荔

校对丨黄少华

责编丨杨   波

审核丨孙   妮

更多精彩资讯,请关注早报君推送

0771-5690127(报料)0771-5690976(广告)

猜你还会看:

• 去年诞下四胞胎,今年又怀四胞胎……女子做了最终决定!

• “一幼儿园多名女教师卖淫”?警方通报

• 南宁一小区内开养老院,遭业主反对!部门:合法合规

• 广西一29层居民楼柱子出现裂缝,还移位了!住户:有点慌

“南国早报微信视频号”
精选内容推荐
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